【港區國安法】保安局引國安法凍結黎智英壹傳媒股份 及其擁有三間公司財產
社會
發布時間: 2021/05/14 19:58
最後更新: 2021/05/14 20:17
保安局局長今日(14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附表3,指經考慮相關資料後,於今日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的相關條文發出凍結財產的書面通知,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有限公司的股份,以及其擁有的三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據悉,黎智英現時持有71.26%壹傳媒股份,料涉及金額最少三億。
根據《實施細則》附表3第1條,「罪行相關財產」包括任何干犯或企圖干犯、參與或協助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人的財產。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於2020年12月11日起訴黎智英「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並於2021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兩項罪名,包括「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及「串謀作出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
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表示,事件與壹傳媒集團戶口完全無關,集團及蘋果日報的運作及資金財務絕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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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曾卓鋒